就學貸款 (新生)
★請先注意是否符合各類學雜費減免身分,若符合身分者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
,再辦理就學貸款。
一、註冊期間內完成就學貸款對保者,請將台銀對保申請書第二聯連同註冊資料寄回教務處。
二、若無法於網路註冊期間完成就學貸款,請於網路註冊頁面點選就學貸款列印切結書
並簽名後,與註冊資料一併寄回教務處(未於註冊期間繳費或台銀對保手續不會影響您完成註冊)。需於115年8月31日前完成就學貸款對保,再將台銀對保申請書第二聯寄回生輔組。
三、新繳費單:對保手續完成日起7~14工作天,自行下載並至銀行繳費。
繳費單列印連結:https://school.ctbcbank.com/cstu/get_school_list.do
貸款資格:
下列甲~丁級之家庭所得列計人口為學生本人及父母親於前一年度綜合所得合計(ex:113學年度上、下學期,皆以112年度所得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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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額度 |
貸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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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類 |
未超過120萬元者 |
在學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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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類 |
超過120萬元-未超過148萬元者 |
需有1名兄弟姐妹或子女在學,在學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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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類 |
超過148萬者 |
需1名兄弟姐妹或子女在學且在學期間利息需自行負擔,於台銀撥款後開始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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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類 |
超過148萬者 |
需2名兄弟姐妹或子女在學,在學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負擔。 |
可貸金額:
四、可貸金額為註冊繳費單上:「學費」、「雜費」、「學生團體保險費」、「音樂指導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住宿費(外宿費)」、「書籍費」及「生活費(限中低收、低收)」合計之金額。
◎已請領教育補助費或申請學雜費減免等,請先辦理減免再貸款,且僅能辦理餘額貸款。
◎另可選擇加貸「書藉費(最高3000元)」及「校外住宿費」(依教育部規定「校外住宿費」須有租賃事實始可申貸,最高可貸15300元,不達者以實際住宿金額貸款,請繳交本人簽約之合格租賃契約影本﹝正本查驗後歸還﹞。)
◎低收入戶可選擇加貸生活費40000元;中低收入20000元。
◎電腦實習費及語言實習費為不可貸款項目,同學請勿貸款。
§填寫時請留意須依學雜費繳費單上可貸細項填入於臺灣銀行系統欄位,勿加總所有金額填寫在同一欄位裡。§
(下表黃底字為可貸款項目,藍底為辦理學雜費減免或弱勢助學或高中職免學費之扣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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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 |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
海外研修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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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保險費 |
書籍費 |
實習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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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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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費 |
限低收、中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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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有學雜費減免或請領教育部助學金之金額 |
元 |
填入各類身份減免、弱勢助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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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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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限填17500定額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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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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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校內住宿者必填5000(一般生)或7000(中、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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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撥款金額:新臺幣 元整 |
元整 |
學程額度:8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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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流程:
(欲辦理各類身分學雜費減免者,請先辦妥減免申請後再就學貸款)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https://sloan.bot.com.tw】於8月1日起開放。
一、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填寫並列印之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
二、請攜帶學生本人及保證人之
A:國民身分證
B:印章
C:註冊繳費通知書單、
D:登載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含學生本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配偶及連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三、對保手續費新臺幣100元。
四、保證人非由父、母、監護人或配偶擔任者,應另檢附財力證明文件。
ééé請將上述資料備齊至台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é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