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落實教育平權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於113年2月起本國籍就讀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含七技4~7年級)在校學生,每學期將定額減免學雜費17,500元,同學不需提出申請,由學校統一扣減於繳費單上(註冊單會加註『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定額補助只有【弱勢助學金】可以重複加碼補助,但與其他政府機關各項獎助學金不得重覆請領。
※注意事項:學生就學期間同一個年級、同一個學期只能補助一次,合計補助次數僅有8學期。
※因各類學雜費減免、其他政府機關各項獎助學金及定額補助為一學期補助一次,而弱勢助學金為一個年級申請一
次,皆為上學期申請,申請通過後才將一整學年之總補助金額扣減於下學期繳費單,錯過申請階段恕無法回溯補
申請,故請同學做好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