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有任何補助資格,但『家庭年所得低於90萬元以下』者請可參考下列條件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êêê下列條件皆需符合方可申請êêê
項目 | 申請資格 |
1 | 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
2 | 利息所得在2萬元以下 |
3 | 不動產價值650萬元以下 |
弱勢助學金『一年申請1次』,每學年第1學期(約每年9月初)提出申請(第1學期學雜費請『先繳款』或是『就學貸款』),待教育部審核符合申請資格(11月中旬公布查核結果),一整學年之補助金額將直接扣減於第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
★依據教育部規定,弱勢助學金只有【定額補助】可以重複加碼補助,但與其他政府機關各項獎助學金,不得重覆申請,僅能擇優申請。(例如 : 有辦理各類學雜費減免,不得再申請弱勢助學金)
補助金額
弱勢助學金 | Ì | 定額補助 | = | 定額補助+弱勢助學金 | |
家庭年所得級距 | 大學部 | ||||
30萬以下 | 20,000 | 17,500/一學期 |
上學期:1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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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30萬~40萬以下 | |||||
超過40萬~50萬以下 | |||||
超過50萬~60萬以下 | |||||
超過60萬~70萬以下 | |||||
超過70萬~90萬以下 | 15,000 | 上學期:17,500 下學期:17,500+15,000 |
申請方式及繳交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