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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弱勢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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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任何補助資格,但『家庭年所得低於70萬元以下』者請可參考下列條件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êêê下列條件皆需符合方可申請êêê

項目 申請資格
1 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2 利息所得在2萬元以下
3 不動產價值650萬元以下

  弱勢助學金一年申請1次』,每學年第1學期(約每年9月初)提出申請(第1學期學雜費請『先繳款』或是『就學貸款』),待教育部審核符合申請資格(11月中旬公布查核結果),一整學年之補助金額將直接扣減於第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
依據教育部規定,若已請領政府其他教育補助者,不得重覆申請,僅能擇優申請
  (例如 : 有辦理各類學雜費減免,不得再申請弱勢助學金)

補助金額

家庭年所得級距 碩博士
公立學校 私立學校
30萬以下 16,500 35,000
超過30萬~40萬以下 12,500 27,000
超過40萬~50萬以下 10,000 22,000
超過50萬~60萬以下 7,500 17,000
超過60萬~70萬以下 5,000 12,000


申請方式及繳交資料

學生資訊網→輸入學號、密碼(身份證字號碼,勿改密碼)→學生事務→弱勢學生助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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