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同學~
讓我們來向你說明,關於「學生申訴」是依據本校「學生申訴處理辦法」第二條之規定設立:
本校學生、學生會或其他學生相關的自治組織,
在學校遭遇沒有依據「相關法規」處置的「懲處」、「退學」、「學分抵免」或「其他措施」之決定,
當你認為這樣的處置導致自身的權益受損,在過程中曾向校內的相關決定單位(如:系上、校內行政單位等)尋求協助,
經上述的「補救措施」後仍無法獲得解決時,請你/妳填寫「學生申訴申請書」並帶著「事件相關之佐證資料」,
向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簡稱申評會)提出申請。
特別提醒:
同一件事情,只能申請一次。
收到懲處、措施或決議不服的次日起30日(含)內。
【學生會意見表單】:
為了營造更友善校內生活及學習環境,針對學校的軟、硬體設施,也許,你會想提供寶貴的意見及想法,
此時,你可以填寫學生意見表單
(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3WOa3g9zSDOxjHM-rwxXIkMiwSPWg2Pgc402WTSz0fq-rrA/viewform)或掃描下方QR code,
這是由本校學生會為校內同學設置的意見反應管道之一,同學們也可善加運用喔!